2017年是實施“十三五”規劃關鍵之年。省發改委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省委、省政府節能工作部署,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,推進綠色發展,制定新舉措、創出新業績,全面推進各項工作,確保完成“十三五”全省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“雙控”目標。
日前從最新的深圳藍皮書《深圳勞動關系發展報告》獲悉,因企業股權并購、企業遷移等引發的經濟補償金爭議等新型勞資糾紛增多。對此,藍皮書建議勞動關系管理機制也要“轉型升級”,企業應該準備好“十八套劇本”;并建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設立“勞動關系專員”制度,勞動關系專員獨立于任何公司、組織,也獨立于政府,為員工提供個性化服務。
以前,深圳勞資糾紛的爭議焦點主要是勞動報酬發放是否合理、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是否合法等。現在,經濟補償如何進行計算成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分歧焦點;以前,法律強調企業不得因搬遷隨意解雇工人。但近年來,員工趁著企業搬遷的機會要求解除勞動合同,并獲得經濟補償金的訴求增多。隨著經濟補償法律規定的深入人心,在企業發生股權變化、重大經營政策調整,特別是產業轉型升級時,員工常常會要求企業先行買斷工齡,支付經濟補償等。但一些企業在經營管理中的制度改革尚未跟進,未充分考慮到員工具有新的維權要求而做好事前溝通工作,從而引發爭議。
《深圳勞動關系發展報告》顯示,新型勞動爭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:一是因企業股權并購,員工擔心自身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,要求企業先行支付經濟補償,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。比如A企業宣布收購B企業某業務,同時接收深圳的工廠廠房和工人,B企業表示工人可以自愿選擇在享受相同待遇的情況下到A企業工作,也可以選擇相同標準的補償。但據透露工人們希望無論是留下還是離開,B企業都給予更高的補償,因此雙方引發爭議。
二是企業隨著經濟轉型需要外遷,在外遷的過程中,按照要求仍市內遷移的,員工應該隨企業遷移。但是有員工片面理解企業外遷文件精神,要求先經濟補償,給企業增加了壓力。
三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《勞動合同法》的決定以及《勞務派遣暫行規定》出臺后,勞動派遣爭議增多,訴求主要表現為要求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等。